全網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係依據本供貨通網站服務條款(下稱本服務條款)提供「供貨通網站」以及其他相關之服務 (以下稱或合稱「本服務」)。
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 您瞭解當您開始使用本服務或於 供貨通網站進行訂購、交易或相關消費行為時,即表示您或您的父母、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已詳細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其他本服務條款未盡事項,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規定。此外,當您使用 供貨通網站之特定服務時,可能會依據該特定服務之性質,而須遵守本公司所另行公告之相關條款或規定,此等條款或規定亦均屬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具有同等之效力。
- 您承諾不為非法目的或以非法方式使用 供貨通網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如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您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二、個人資料之運用及保護
- 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對於使用者所輸入或留存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字號、行動電話號碼、會員帳號、電子郵件地址、信用卡資訊、銀行帳戶資訊、為完成收款或付款所需之資料、IP位址、LINE帳號、聯絡方式、及其他使用者個人資料等),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服務條款內所載特定目的範圍,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妥適保管。
- 本公司得於本服務條款之特定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提供的個人資料:「○四○行銷」、「○五二法人對會員名冊之內部管理」、「○六三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六九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八一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九○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一○七採購與供應管理」、「一三五資(通)訊服務」、「一三六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一三七資通安全與管理」、「一四八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一五二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一五七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一七九其他財政服務」、「一八一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一八二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等。
- 使用者同意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但依法令或契約約定應保存期間較長者,從較長期間。
(2) 地區:提供會員服務地區。
(3) 對象:本公司、「供貨通」賣家、日翊公司、因業務需要與本公司或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及政府機關,依法令要求提供者。
(4)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以書面、電子、雲端設備或其他足以記載及傳輸資料之媒介與方式。 - 使用者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行使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使用者之個人資料。
- 行使前揭權利時,需由申請人本人向本公司客服中心申請,本公司將於確認使用者身份後,依內部作業程序辦理。官方LINE客服:@goodsell、客戶電話:(02)6618-2822。
- 若使用者不願意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的個人資料,將無法獲得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恕不另行通知。
三、服務範圍
- 「供貨通」為線上的平台服務,實際的買賣契約存在於買方(「買方」)及賣方(「賣方」)(統稱「使用者」)之間,本公司並非買方與賣方買賣契約之間的主體,且本公司對這些買賣契約均不承擔義務。買方與賣方雙方將承擔有關買賣合約、商品刊登、購物擔保及相關事項之全部責任。
- 「供貨通」提供會員專屬金物流服務。
- 金物流服務:
(1) 便利商店取貨付款服務。 - 匯款週期:
買家在週一至週日取貨之訂單,於下週四匯款至賣家銀行帳戶。
若因帳戶資訊錯誤導致匯款失敗,請盡速於「賣場設定」→「賣家資訊」→「收款帳戶資訊」修改銀行帳戶資料,款項將補匯於更新後的帳戶資訊。 - 供貨通客戶服務:
官方LINE客服:@goodsell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中午時段12:00-13:00休息)。
四、協力義務
- 供貨通網站係透過網際網路提供您網路資訊服務。您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電腦設備,以及負擔接上網際網路之相關費用。
- 您了解 供貨通網站及本服務,可能含有使數位資料得以被保護之安全元件,使用該等資料必須依提供該內容予本服務之提供者所定的使用規則。您不得試圖破壞或規避任何使用規則。任何未經合法授權之重製、發行、散布或公開展示本服務所提供之資料之全部或一部,均被嚴格禁止。
- 您有義務妥善保管您在 供貨通網站之帳號與密碼,並為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為維護您的自身權益,請勿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若您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 維持密碼及帳戶之機密安全,是您的責任。任何依照規定方法輸入之會員帳戶及密碼與您的登入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您本人親自輸入,均將視為係您本人所使用,利用該密碼及帳戶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您本人應負完全責任。
五、服務條款之修改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本服務條款,並將最新服務條款公告於本服務網站而不另行通知;如果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或於 供貨通網站進行訂購、交易或相關消費行為時,則視為您或您的父母、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已詳細閱讀並同意接受該等增訂或修改、變更之內容。您因使用本服務及與本公司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服務條款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
六、守法義務及承諾
-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使用者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您在使用本服務受本條款之規範,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如您違反前開保證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您自行負擔因此所生之所有法律責任,概與本公司無涉:
(1) 遵守中華民國有關的法律和法規。
(2) 不得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或不得徵求他人來執行或參與任何非法行為。
(3) 不得利用本服務系統進行任何不利於本服務的行為;干擾、上傳或傳輸病毒或任何其他類型的惡意軟體代碼,以致於影響到本服務、任何相關網站、其他網站或網路的安全功能或運行。
(4) 不得侵害或毀損本服務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5)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6) 不得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7) 不得從事未經本服務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或未經本服務同意而在任何通路銷售本公司提供之折價金。
(8) 提交虛假或誤導性的資訊;或蒐集或追蹤其他人的個人資訊。
(9)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本服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10) 如發現任何非法使用本服務之情況,應立即通知本服務。 - 違反或不遵守任何服務條款將會導致本服務的立即終止,且不另行通知;本服務有權自行決定是否因為任何理由隨時拒絕提供服務給任何人。
七、交易、出貨條件、退貨
- 當您在 供貨通網站上完成商品或服務之訂購程序(即下單完成),即代表您願意依照本服務條款及相關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購買商品或服務。如您提供之資料(例如地址、電話)有變更情形,應立即於線上自行修改資料並透過供貨通網站的line客服聯繫客服告知修改原留存資料,且不得以資料不符為由,否認訂購行為、拒絕付款或為其他主張。
- 本公司於必要時得就商品或服務訂定個別客戶每次訂購之數量上限,當您逾越 供貨通網站上訂定之數量上限進行下單時,本公司僅依該數量上限出貨。商品運費之計價方式如各商品頁所載。
- 當您於 供貨通網站下單完成,系統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此通知代表本公司接獲您的訂購需求,若因訂單內容之標的商品或服務或其交易條件有誤時,本公司得於下單後一個月內附正當理由拒絕該筆訂單。
- 為保護您的權益,當您於 供貨通網站下單完成,在配合廠商出貨之前,您都可以申請取消訂單。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日起 7 天猶豫期解約退貨之權益。但提醒您,猶豫期並非試用期,除為檢查商品所必要外,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主商品、配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贈品⋯⋯等),若有下列情形,將影響退貨權益(不能辦理退換貨等):
(1) 逾越必要檢查或其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2) 非為檢查商品所必要之情形下,您將商品包裝毀損、封條移除、吊牌拆除、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含外盒條碼撕除或商品保固貼紙毀損)等情形。
(3) 所退回商品不齊全。(包含主商品、配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贈品⋯⋯等)。
(4) 其他於 供貨通網站商品銷售網頁上有特別載明者。 -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 2 條,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將排除貨到 7 天猶豫期內解約退貨之權益: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8) 您退回之商品經合作廠商收回並完成檢測無誤後,貨到付款者將於退貨完成後隔週四退款。
八、所得稅法
符合「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要件的網路賣家,並非一定要辦理稅籍登記。
因為依據財政部的規定,網路賣家的課稅標準必須比照實體商店(小規模營業人),網路賣家定義為銷售額是透過網路交易而來,交易資料明確,所以,如果網路賣家每個月在網站銷售額未達到8萬元者(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暫時可以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但是一旦當月的銷售額超過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就必須立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以免因被檢舉或被查獲而必須被處罰。整理內容如下:
- 每月銷售額8萬以下繳個人所得稅,若未設帳且未保留相關憑證,則以貿易之盈餘以純益率6%計算。
- 每月銷售額8~20萬要辦理營業登記,並額外繳交營業稅。
- 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須開立發票,稅率5%。
若還有疑問可參考財政部網址: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679/5107390151415478714
九、限制使用權益、服務之中斷/故障/停止/更改/限制與終止
- 若您於 供貨通網站訂購商品後,經本公司判斷您退貨、取消訂單比率過高、以不正當行為藉由 供貨通網站獲取利益或有其他不當或非法之行為,造成 供貨通網站作業困擾、本公司營運損害時,本公司有權取消您已成立之訂單,並暫停、限制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 當您違反本服務條款或本公司之隱私權條款,本公司亦將暫停、限制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 您瞭解並同意,供貨通網站有時可能會因本公司、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等其他原因而出現中斷或故障等現象,或許將發生全部或一部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喪失、錯誤或遲延並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遭人篡改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您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應自行採取防護措施,本公司對於上開情形所對您造成的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十、責任之限制與排除
- 您自 供貨通網站或使用本服務所取得之資訊,均不構成任何本公司之保證。您應自行考量是否經由供貨通網站下載或取得任何資料,且自負風險,並就因前開任何資料之下載或取得而導致您電腦系統、網路存取、下載或播放設備之任何損壞或資料流失,拋棄對本公司提出任何請求或採取法律行動之權利,上述情形您應自負完全責任。
- 本公司並不保證本服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等所傳送的電子郵件或其內容不會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上開情形或各該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 您使用供貨通網站及本服務應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對於在供貨通網站所從事的所有行為及其結果應自行負擔一切責任。
- 您明確了解並同意,除本服務條款另有約定者外,在法律允許之最大限度內,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協力廠商、本公司及關係企業與協力廠商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代理人、員工及授權人,無須為下列原因所對您引發之任何直接、間接、附隨、特別、衍生、偶發的損害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因下述事由所生之利潤、商譽之損害或任何其他有形或無形之損失(即令本公司曾被告知該等損害之可能性亦同):
(1) 本服務之中斷、停止傳輸或其他原因致使無法使用本服務;
(2) 供貨通網站內任何內容中的錯誤或疏忽,或由於使用發佈、郵件傳送、傳輸或通過服務的其他方式獲得的內容,導致的任何形式的損失或損害;
(3) 您訪問 供貨通網站或使用本服務引起任何性質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害或一切經濟上損失;
(4) 替代商品或服務之購買成本;
(5) 他人未經授權存取或修改您的傳輸或資料;
(6) 對於 供貨通網站上任何廣告之完整性、準確性或其存在之信任,或您與該廣告中之任何廣告商或贊助人間之任何關係或交易;本公司不保證、認同、擔保或承擔由任何第三方通過服務或任何超鏈結服務或橫幅功能或其他廣告發佈或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責任,並且對於您與第三方提供商就商品或服務的交易,本公司均不作為一方當事人,也不負責任何監控責任,您應當自行合理謹慎判斷;
(7) 任何第三人就本服務所為之聲明、行為、動作、內容、資料或數據,或藉由本服務所傳輸之任何軟體錯誤、病毒、木馬或類似性質之程式;
(8) 未經授權訪問或使用有安全措施的伺服器和/或儲存在伺服器上的任何個人資訊和/或財務資訊;
(9) 任何其他與本服務有關者。 - 有關本條所定之責任限制,若依法為不得限制者,則限制規定將不予適用。但本公司僅於您所已經支付之對價範圍內,負賠償責任。
十一、智慧財產權
- 本公司所提供本服務之內容,包括所有軟體、文字、圖片及其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所接獲/觸之所有資料,其專利權、著作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一切權利,均為本公司或其權利人所有,受著作權法、其他智慧財產權法令及其他中華民國及國際法令之保護。
- 使用者不得有任何侵害本服務或第三人之權利或智慧財產權、違反任何法令之行為;一經發現,本公司得報請有關機關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並得請求使用者賠償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所受之損失。
十二、連結
- 本公司在 供貨通網站或所有服務相關網頁上所提供之所有連結,可能連結到其他個人、公司或組織之網站,您可以自行評估是否點選此連結,但此並不表示本公司與該等個人、公司或組織有任何僱佣、委任、代理、合夥或其他類似之任何關係,其經營之網站均由該等個人、公司或組織自行負責,非屬本公司控制及負責之範圍。本公司提供該等連結之目的,僅係為便利您自行搜集或取得資訊,本公司對於被連結之該等個人、公司或組織之網站上所提供之產品、服務或資訊,不擔保其真實性、正確性、完整性、即時性或可信度,您應審慎評估連結至外部網站之可信性、安全性等相因素。
- 您同意本公司無須為您連結至非屬於本公司網站所生之任何損害,負任何損害賠償之責任。
十三、個別條款之效力
本服務條款所定之任何條款,如其全部或一部被有管轄權之法院判定為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十四、通知
如依法或其他相關規定須為通知時,本公司得以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一般信件、簡訊、多媒體簡訊、文字訊息、張貼公告於 供貨通網站,或以其他現在或未來合理之方式通知您,包括本服務條款之變更。但若您違反本服務條款,以未經授權的方式存取 供貨通網站,您將不會收到前述通知,且此時本公司亦無通知您的義務。當您授權存取供貨通網站同意本服務條款時,您即同意本公司所為之任何及所有給您的通知都視為送達。
十五、 補償
您經由 供貨通網站提供、張貼或傳送之內容、使用本服務、與 供貨通網站連線、違反本服務條款等其他您在 供貨通網站上的行為,您應自負完全之法律責任及賠償,概與本公司無涉,如因此致本公司遭受行政裁罰及民、刑事訴訟或受第三人賠償之請求時,您必須負責協調解決,並保障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關係企業、代表人、經理人、代理人、受僱人、合夥人及授權人等免受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害、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
十六、 不得為商業利用
您同意不對 供貨通網站之任何部分為本服務目的範圍以外之使用或存取,或進行重製、拷貝、出售、交易、轉售等任何商業目的之使用;本公司有權針對不當之商業行為進行審核,並自由判斷是否逕行暫時或永久終止您使用本服務。
十七、 管轄法院及準據法
- 本服務條款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 使用者與本公司因本服務、或本服務條款所生之爭議,如有涉訟,除法令另有強制規定者應依其規定者外,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企業經營者資訊
公司名稱:全網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7560883
代表人:簡維國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4號8樓A室
賣家聯繫方式:消費者若有相關問題,請依賣場左下方的聯絡方式與賣家聯繫